日本的审判,仲裁制度SYSTEM

何为诉讼?

执行力

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在申请人所在国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是重要的问题。
日本与中国互不执行对方法院的判决,即使是被承认其执行力的国家所做的判决,其程序也非常繁琐,亦耗费时间。
日本法院的判决在日本不存在执行力的问题。因此,在标的物或对方资产所在地日本进行诉讼最为简单直接。
避免外国仲裁的执行带来的麻烦,在对方所在国进行诉讼并且取得胜诉可得到迅速执行。

专业性强

审判员是解决争议的专家,会为自己作出的判决不被第二审程序发回重申而尽全力。在诉讼中令人苦恼的是偶尔会遇到无所作为的律师,此时推进诉讼过程的法官具有重要意义。

攻击

通常,如在日本国内没有财产,就不必担心在日本进行的诉讼中被对方提起反诉。因为日本法院的判决在中国不具有执行力,即使在日本被起诉后败诉也不会被执行,因此日本是所谓只攻击不用防御的地方。起诉也没有弊端,因为日本国内没有财产,所以即使在诉讼中败诉也没有可被执行的财产。而需要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具有执行力的判决只会在中国进行的诉讼中败诉时出现。

可提起上诉

因为可提起上诉,所以即使在第一审程序中败诉也有回旋的余地。

诉讼的弊端

公开性

通过审理,隐私将被公开是许多人担心的问题。
但,日本的诉讼以书面审理为主,因此,除进行证人询问,第三人是不会知道诉讼内容的。不仅如此,多数情况下会进行非公开的辩论准备程序。
诉讼文件也可以申请限制第三人阅览。
电视转播也可以申请禁止。
因此,在日本进行诉讼,几乎不存在隐私被公开的问题。

可提起上诉

在日本进行诉讼,至做出判决平均需要1年左右时间。第一审平均需要约9.7个月(包括对方不应诉的情形,因此实际上需要更长时间),第二审需要约8.1个月,最高院审理需要约6.0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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